关于网络买卖银行卡的信息

博主:钱宝钱宝 2021-09-26 65

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犯罪资金“倒手”需求持续存在,银行卡贩卖已逐渐形成链条化、体系化的犯罪产业链。对持卡人来说,如何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不沦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听听银联专家的建议。

文/记者 郭舒晨

漫画/刘哲姝

套路

出售银行卡“四件套” 即可享“三包”

银行卡也有“四件套”?它是指持卡人的银行卡、对应绑定的手机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信息。业内人士透露,两年前,“四件套”的价格在1000元左右,如今已水涨船高——国内用6000元/套,国外用8000元/套。不法分子甚至声称,只要办几张卡,就能轻松月入过万元。

关于网络买卖银行卡的信息

面对相关部门大力打击贩卖银行卡的行为,不法分子居然开发出所谓的“同台三包”策略。“同台”指的是购买人、卡贩子、售卡人聚集在一起,确保账户实现非法资金转移。一旦非法资金转入的银行卡账户被冻结,则由售卡人按照卡贩子的要求,负责与银行沟通,要求将账户解冻或采取挂失的方式获得新账户。“三包”则是针对售卡人赴异地交易时包吃、包住、包路费。

提醒

参与买卖银行卡者

5年内不能网购和购票

贩卖银行卡“甜头”不少,但您千万别尝试。银联专家表示,由于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需要将大量的现金从银行卡中反复提现,购买银行卡的“卡贩子”其实是用普通人的银行卡给不法分子和赌博平台转移非法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则明确,出租或出售银行卡,持卡人账户将被循环冻结,并限制其账户使用权限。

对于参与买卖银行卡者,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也就是说,5年内不能用网络购物和购买机票、火车票,一切支付行为只能用现金。

【小贴士】

勿因小利小惠 沦为洗钱工具

在跨境赌博、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为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您千万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任何形式的个人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各类具有收款、付款、转账等功能的实名账户。同时,应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物品,千万不要为了小利小惠,沦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

来源: 厦门晚报

The End

发布于:2021-09-2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佳达财讯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