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丰小额贷款「蓬莱市德丰小额贷款公司」

博主:泰泽安星泰泽安星 2021-09-23 96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20-04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印染”)46%股权及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纺织”)51%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5号。

一、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报名结果

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公司将富润印染46%股权及富润纺织51%股权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进行第三次公开挂牌,第三次挂牌底价为20139.10万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分别在2020年7月28日的《中国市场监管报》、7月24日、7月28日的《科技金融时报》刊登了上述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截至2020年7月29日下午15时,共有1名竞买人参与本次报名,竞买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审核,该竞买人符合本次报名条件要求,且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已于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日下午15时对报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有异议人就公示内容向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

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说明书》及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则,第三次公开挂牌仅有一名竞买人的,即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价格为转让底价20139.10万元。

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的后续安排

因竞买人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签订的《股权竞价转让委托书》,若竞买人为关联人的,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关联人方可签署成交确认文件。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与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拟转让富润印染46%股权及富润纺织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0139.10万元,公司所持两家公司2020年3月31日对应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23074.37万元。如果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成功,则将预计产生投资损失2935.28万元,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德丰小额贷款「蓬莱市德丰小额贷款公司」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20-045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0年8月3日,持股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6,824,71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本次质押后,江有归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230,712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2.87%,占公司总股本的4.26%。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的通知,江有归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0年7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及湖州吴兴德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股东江有归先生曾于2018年11月作出《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4号),若其承诺的业绩未能完成,则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由于公司与江有归先生尚未就业绩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未来是否进行追偿及追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办理该次质押时,江有归先生暂未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的处置方式与质权人进行约定。目前公司正在与江有归先生积极协商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处理办法,江有归先生将会根据上述进展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

除前述情况外,江有归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股东股份被质押及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江有归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质押及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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