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贷款公司「换手机号贷款公司知道吗」

博主:融升融升 2021-09-22 130

一套正常待售房,摇身一变成为“法拍房”,这背后藏着两家房屋中介公司的身影。一边是卖不出房,急于用钱的房主,一边是没有购房资格,想换套大房子的买家,正当双方各自发愁的时候,长沙一名新环境中介人员给了一套“完美的方案”:虚构债务、打假官司、司法拍卖,就这样,一套正常的房子摇身一变成了法拍房。

8月26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承办检察官在核查材料时识破了这一骗局。目前,两家中介公司的两名员工与卖房者、买房者均因涉嫌虚假诉讼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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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成交易,新环境中介出主意:虚假诉讼

丈夫做生意亏本后,家住长沙雨花区的罗女士生活有些焦头烂额:丈夫负债140余万元,仅每月支付给贷款公司的利息就高达2万元。亟需用钱的她将自住的一套160平米房子挂在了新环境公司的网站上,想替夫还债,然而因房子面积过大、一房两证,迟迟等不来合适的买家。

新环境公司的房屋中介陈某一直想拿下这笔单子。碰巧的是,我爱我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员工王某也正面临难题,他的姑妈一直想在罗女士居住的小区买一套大房子,苦于没有购房资格。

一方的客户有需,一方的客户有求,于是陈某和王某,两家不同公司的房屋中介一拍即合,商议走虚假诉讼程序来规避购房政策要求。很快,一套完整又缜密的计划出炉了,两人开始娴熟地运作起来。

“陈某到我家问了房屋情况,还带了两拨人来我家看了房子,但没有谈成功。后来陈某和我们说,如果想快点把房子处理掉的话,他有办法。”罗女士在供述中称,陈某口中的办法是:找个中介公司来进行操作走法拍程序,制造一起假的借贷关系,然后陈某作为债权人去法院起诉罗女士。罗女士同意了,一步一步都按照陈某的要求去做。

一套正常的房屋如何一步步变成法拍房的?

首先,虚构一笔债务。

2019年4月24日, 王某要姑妈转账55万元至陈某账户,陈某再将55万元转至罗女士的账户,罗女士收到55万元后又转回了王某姑妈的账户。

于是,55万元在几人的账户转了一圈后,一起虚假的借贷关系完成了,就这样,罗女士“欠”了陈某55万元。但这一次,几人的计划并没有成功继续。王某姑妈觉得罗女士的房屋已经抵押给了借贷公司,担心过户不方便就退出了。

中介负责帮忙打假官司获辛苦费

陈某与王某并没有放弃,很快他们又物色到了第二个买家。

“王某又带了一个姓李的客户过来看罗女士的房子,当时比较满意。”买家确定后,2019年5月,陈某凭借制作的虚假借贷关系及银行流水等,来到雨花区法院起诉罗女士,雨花区法院经调解形成民事调解书,从法律层面确定了陈某与罗女士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至此,陈某与王某顺利完成了第二步计划。

同月,为了保证李先生能够顺利拍得房屋,李先生与罗女士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房款为172万元,如果拍卖价高于此价格的话,由罗女士退回高出的房款给李先生。李先生还率先支付了4万元给罗女士作为“安置费”,让他们搬出去腾出房子。

为了规避政府的购房政策,罗女士请求法院将房屋进行法拍,以偿还欠款。李先生则按事前约定参与该房屋的法拍,第一次起拍价200余万元,流拍了,第二次李先生以184万元的高价拍得房屋,高出实际成交价12万元。但是李先生觉得事前约定的房屋价格过高,又悔拍了。

“成交价太高,需要过户费用过高,然后银行贷款按揭贷不了那么多钱,我就不想要了。”悔拍的李先生想找法院退还保证金,不料被法官发现了其中猫腻。

“法官觉得这个中间有虚假诉讼的嫌疑,就单独找我与罗女士了解情况,问是不是真实的借贷关系,如果是虚假诉讼的话我需要负法律责任,我们就向法官说了实话。”陈某称,当时李先生还想房子继续进行拍卖,让别人高价拍得,他可以从中赚取差价。但是他和罗女士都不敢了,没有再配合李先生,要求中止了下次的拍卖。

因为购房合同成功签订,陈某得到了3.4万元中介费,他拿出来与王某平分了。此外,因为配合李先生走诉讼程序,李先生还给了他1万元辛苦费。

检察院:中介教唆犯罪,性质恶劣

此后,雨花区法院将相关线索移交给了雨花区检察院。雨花区检察院作为虚假诉讼(仲裁)治理研究中心基地,在对繁杂的线索进行核查甄别时,发现陈某等人涉及的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遂依法于2021年5月27日向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发出监督立案通知书。

6月7日,公安机关以虚假诉讼罪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房屋交易中介从业人员等相关犯罪嫌疑人相继采取强制措施。6月25日,雨花区检察院作出决定,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涉嫌虚假诉讼罪的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房屋交易中介从业人员2人,购房人和卖房人各1人。

“该案是一起房屋交易中介从业人员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教唆、操控群众通过虚假诉讼法拍房屋,规避政府房屋限购等政策规定,破坏房屋正常交易价格和秩序的典型案件。”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表示,法拍房领域的虚假诉讼危害十分严重,不但妨害司法公正,更是对房屋交易价格和秩序的严重破坏。长沙作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的房屋价格洼地,相对较低的房价是吸引人才、提升市民幸福感的重要指标,也是长沙的一张靓丽名片。个别房屋交易中介从业人员为了一已私利,教唆群众进行虚假诉讼法拍房违法犯罪,性质严重。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向有关部门发函,建议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房屋交易中介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规范、净化房屋交易中介行业,严格审查法拍房领域的诉讼案件特别是快立快结案件,以着力预防、减少虚假诉讼法拍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检察官提醒: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为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阶段,由于长沙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许多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在中介的操作下,虚构与卖房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达到通过法拍手段购买房产的目的。殊不知,上述行为已经属于虚假诉讼行为,一旦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开庭审理或作出裁判文书等情况,则涉嫌虚假诉讼罪,应当依法追究各参与人的刑事责任。因此,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购房人应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购买房产,切勿通过虚假诉讼法拍的手段购买房产。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吴礼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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