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贷平台禁止集合标的信息

博主:嘉骏嘉骏 2021-09-21 50

网贷平台禁止集合标

近日,人人聚财的一则有关“全部下线集合类、计划类产品”的公告发出后,无异于捅了马蜂窝,惹怒了投资人。部分投资人认为人人聚财集合标整改应当将原投资者与新投资者区分开,要求对于原投资者继续履行原有投资协议。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根据人人聚财的公告,下线集合类计划标,是按照《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即57号文)要求,2018年4月底前,各地应完成辖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企业不予备案登记。从深圳市金融办去年9月份向各辖区互金平台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其中对有关禁止期限拆分和错配条款中,文件指出,平台不得发售打包散标或债权转让类产品进行期限拆分或错配。

深圳地区也给出了存量业务整改时间表。近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报送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数据明细材料的通知》要求,各网贷机构应将截止到3月31日24:00前的全部存量业务数据明细信息(包括项目信息、借款人信息和投资人信息),按照日报表的报送格式于4月4日前提交深圳市金融办。所以,此次人人聚财对集合计划标选择“一刀切”,是为了合规进行整改,集合标形式的定期产品可能涉及期限拆分的问题。

合规体验难两全

集合标、计划标,就是网贷平台将产品打包成一个项目进行撮合交易,还有平台对集合计划标称为“智能投标工具”、“预约投标工具”,二者实际上并无区别。对于平台来说,将资产打包发售可以快速提高运营效率。另外,对于借款项目期限较长的平台,开发小于借款项目期限的理财计划也能促进项目满标的进度。从投资人角度考虑,由于理财计划是一种自动投标工具,能够帮助投资人自动匹配债权。这类标的给投资人带来便利性,同时资金池、期限错配的问题也相伴而生。

集合计划类产品债权总额一般较高,信息披露较差,投资前看不到具体的债权信息,只有匹配完成后和借款合同生成后才能看到借款项目。另外,理财计划退出要通过债转实现,如果平台投资活跃度低,意味着长时间退不出的情况,同时,产品存在期限错配的可能性。从整改期限上来看,各家平台正处于备案冲刺关键期,而消化违规存量业务,成为P2P平台备案前的“重头戏”。

底层资产不透明

网贷天眼整理深圳地区业务规模排名靠前的P2P平台集合计划标发现,多数平台已经停止发售此类产品,其中宜贷网、大麦理财、杉易贷下线了净值标产品。未下线集合计划标的平台包括友金服等平台,尽管平台公布了底层资产,不过存在期限与底层资产期限不一致,平台流动性风险较大,因此需要整改或调整。而多数还在发售集合标的平台,其产品无明确的投向和实质的项目信息。

相比直接砍掉集合类计划标,壹佰金融则对这类标的采用申请提前债权转让的方式。根据壹佰金融公告,2018年3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壹佰金融将对出借人目前仍在持有壹佰智投所有产品(集合计划标)全部进行提前债权转让,退出方式为将出借人基于壹佰智投持有的未到期债权通过壹佰债选或者债权转让专区全部进行债权转让。

选择壹佰金融类似做法的平台还有银盛金服,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债权转让也有可能造成资金和资产的期限错配,所以此类也应认定为不合规。从监管角度看,债转"一对一、一次性债转"能够满足要求,但目前满足这种条件的平台数量并不多见。

根据深圳地区的整改监管函,要求平台必须每周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度和业务数据。合规前,平台要确保总体业务规模不得增长,存量违规业务压降,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可以预见,多数平台运营和投资人体验都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在平台完成整改前,集合类计划标存在期限错配的现象将一律被排除在合规门外。

另外,网贷天眼发现还有个别平台仍然发售活期产品,根据监管要求,网贷机构向出借人明示或隐性承诺出借资金可以随时提取,也被认定为违规项,需要在验收前完成整改。

当平台下线集合计划标后,目前暂未开发新的产品来替代,除债权转让标的交易成为热销产品外,以散标模式为主的平台无标可投现象已经成为常态。

网贷平台禁止集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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