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贷款不还「个人信用贷款不还钱怎么办」

博主:嘉海微龙嘉海微龙 2021-09-19 85

个人信用贷款不还

其实一直想说这个话题,也想表达一个观点。但碍于争议性太大的压力,就没有说。

今天呢,看到一则消息,然后有感而发,就把老胡的观点抛出来,大家评论。

这个消息是这样的,说最高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在2020年执行总结大会上表示:

所有执行案件中,有4成以上处于执行不能的情况;不能像对待失信被执行人一样对待这类诚而不幸的被执行人。做生意有亏有赚,人的一生谁也不能保证会一帆风顺,遇到困难是在所难免的。对确实丧失偿还能力的“穷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没有谴责的余地!并透露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分类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

老胡认为呢,在所有借贷关系中,凡是以信用借贷为产生条件的,在发生不良后果以后,至少不能让债务人一方承担所有责任,最好是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理由是这样的,借贷关系,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这些贷款产生的条件,是以第三物为保障的。比如说,抵押贷款,一旦出现还不上,抵押物就自动代偿还债了。而为了出借方权益的绝对保障,这个抵押物在借贷关系续存期间,是不能随便动用和改变权属的。

质押也是一样,还有就是担保,担保人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承担责任,而担保人自己的偿还能力,首先要被验证过的。

所以这些贷款都没有问题,唯有信用贷款有问题。信用贷款,我们这里分两个大类别,一个类别是个人之间的。比如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双方,作为出借人,一定是出于两点要素考虑才把钱借出去的,一点是信任,另一点是善意的帮助。

在出现问题以后,一方信用丧失的同时,这个善意的基础被破坏了。我们往往说借钱伤感情,就是说这个点。钱可能不多,但感情被损坏是很让人伤心的。

另一个类别呢,是指金融机构与个人之间的信用借贷关系。

在这个借贷关系中,我们能明显地看到与民间个人之间的不同。第一,出借方信任贷款方吗?不存在。第二,出借方是善意的帮助吗?也谈不上。那这个信用贷款是怎么产生的?原来,这里所谓信用,是出借方对借款人的一系列调查取证,最后得出一个信用值得估分。然后根据这个估分给予相应的贷款金额。同时呢,是以利息收入为回报的一种商业经营性行为。

在这里我们很直接地就能看出一个漏洞,既然是出借方对借款人的考察行为,那为什么要在出现问题以后要借款人承担责任,而出借方对自己的考察失误不需要承担丝毫责任呢?

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在这个时候让人很想说,既然是出借方的失误,为什么要借款人来承担后果?

如果让老胡做裁判的话,老胡只想说,考察失误引发的贷款损失后果,由出借方承担,凭借信用贷款而不能履行信用的信用后果,由出借人承担。重点是,信用损坏后果是什么?由我们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就是限制高消费。其实,这作为一个惩罚性措施对于信用贷款的借款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也就是说,他借款以后没有去还,对他的惩罚就是不准高消费。老胡想补充的是,惩罚措施已经执行,资金方面的事就可以不用去承担了。

那么最大的争议点也就在这里。

有人问,如果照这样判决,那以后就有人专门靠这个发家致富了。老胡以为,这个说法太极端了。就算是大街上掉了一百元,也未必大家都去抢着捡。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是法令条文式的表现形式,它还是更多人的一个心理秩序。

不是说强奸不犯法,大家都跑去强奸了。另外呢,假如这样子以后会怎么样?老胡以为只能让那些滥用信用机制,去滥发贷款的出借方机构行为,有所收敛。

简单地说,你怕你就别放款啊。有抵押贷款,有质押贷款,还有三方担保贷款,你都不用。偏偏哪里有风险你往哪里钻,却不愿承担风险后果,这本身就是违背商业规则的。

假如真的是考察失误,除了后果自负以外,这还算是比较正常的社会行为。老胡想说的是另外一种很不正常的社会行为。那就是作为出借方,为了实现自己的高额利息回报,以钱生钱,对借款人的信用考察,形同虚设,有名无实。

比如,他们随随便便就可以把钱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给一个在校学生,给一个不具备偿还能力的人。他们的底气来自哪里?他们考察对方吗?老胡以为,他们能这样做,敢这么做,最大的底气则来自于他们认为的“法律会无条件支持出借方,无论什么情况,欠账还钱,天经地义”。

正是因为有这个认识逻辑,所以他们压根不怕资金风险,他们压根就不进行考察,也无需承担考察后果。只能能把钱放出去,就赚到了的心理逻辑。

这样的社会金融行为的后果是什么?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信用危机”,“失信人遍地狼烟”。金融本是活跃经济的,金融本是社会经济行为间的润滑剂,信用本身社会经济行为最基本的依存条件和土壤。

可是,被这样恶搞以后的后果是,它破坏经济秩序,它阻碍了社会经济行为之间的连接,它让信用这个基本的依存土壤快速盐碱化。信用土壤板结,人与人之间信任割裂。而这个恶果背后,作为始作俑者的出借方,不是出来承担社会责任,而是到处骚扰催账追屁股,继续就像一群厕所跑出来的苍蝇,到处熏人耳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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