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因贷款“三查”不严等原因被罚30万元

博主:友鼎友鼎 2021-12-03 437

12月1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更新了许多处罚公告。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因贷款“三检”不严和偏离职能定位被罚款30万元。方跃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受到警告和处罚。

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局于11月23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资格后审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督或者现场检查;

(3)提供虚假陈述,报告及其他文件和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4)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5)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6)拒不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外,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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