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地督促公职人员清偿不良贷款 设下联合惩戒期

博主:炳隆炳隆 2021-11-25 344

“金融机构是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归集主体,要积极与逾期主体签订还款协议,限期完成归集工作。全市各有关单位党组织主动提出对公职人员拖欠贷款进行谈话不良贷款,传达收集不良贷款的行动要求,做好拖欠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其配合金融机构检查是否逾期,贷款本息由金融机构自行偿还。“

11月24日,巴彦淖尔市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领导小组金融风险防范办公室就巴彦淖尔市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算和处置发布了相关通知。

通知中的“公职人员”,主要包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群众团体等相关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其不良贷款主要包括:

(1)公职人员借款的逾期未付贷款本息(包括借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2) 逾期未付的信用卡透支本金和利息以及公职人员违约;

(3)公职人员家庭成员联名贷款或公职人员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逾期未偿贷款本息(含住房公积金)。

本年11月24日至明年3月31日为有效期限内还款期。巴彦淖尔的上述通知说,在此期间,如果公职人员确实难以主动一次性偿还不良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他们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分期偿还协议,分期偿还,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底为法律规定的共同处罚期。通知指出,如果不主动偿还或与金融机构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相关金融机构应向人民法院或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申请仲裁,并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推动金融机构加快诉讼和执行程序。对仍未能按照有效法律文件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执行案件受理法院应当按照本法有关规定的程序,立即公布借款人的失信信息“国家法院不诚实被处决者名单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处罚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进行公示,同时,有关金融机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办理抵押担保,对逃避或者拒不偿还债务的,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处罚。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的,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申请备案。

巴彦鲁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领导小组金融风险防范办公室也提醒欠款主体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树立诚信意识,自公告之日起,主动与借方银行协商还款,履行还款义务。拖欠公职人员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追收工作近一段时间以来,内蒙古包头、乌海等地相继发布了向政府官员收取不良贷款的通知和公告。其中,乌海市宣布,如果公职人员在有效还款期内主动一次性偿还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他们可以享受金融机构给予的某些利率优惠。促进不良贷款的收集和处置,可以有效抑制和减少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今年10月介绍,为落实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理处置专项行动计划》乌兰察布市金融风险按照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济宁区不良贷款的收集和处置,有效降低银行业不良贷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济宁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征管专项行动计划》,济宁区人民政府将全面开展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征管专项工作,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群众团体的干部职工直接借款、担保和共同偿还的不良贷款进行归集。请相关人员在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主动偿还银行贷款,逾期未偿还贷款的,将本金和利息移交纪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等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办理。 

一些地区对涉及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进行了集体访谈。

11月18日,茶友后旗就全旗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征集问题进行了集体访谈。参与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后旗支行茶右后旗办事处纪委、监察委员会和财政局,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厚旗监管小组和所有涉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金融机构、国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在会议上,国旗财务办公室赵振祥传达了会议精神,以促进收集全旗公职人员的不良贷款,并通报了我旗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相关情况,48名涉及不良贷款的公职人员进行了集体访谈,并在现场签署了还款协议和访谈记录。

王继成指出公职人员应提高政治地位,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良好的诚信氛围;不良贷款收集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加强收集和处置,运用好组织措施,净化公职人员。希望接受采访的公职人员必须了解情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报答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能力。郑重警告不良贷款公职人员要珍惜信用,按期还款。恶意逃债将受到法律制裁和信用处罚,对个人及其子女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拒绝履行贷款合同还款义务的公职人员和被法院列为不诚实被执行人的公职人员,不晋升、不调动、不表彰、不奖励、不评优。

The End

发布于:2021-11-25,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佳达财讯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